为加强我校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兼职导师队伍,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山科大研字〔2021〕14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2022年新增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聘任的基本条件
以《管理办法》为基础,按照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进行聘任工作。
导师资格申请人原则上应在人事部门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导师聘任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申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附件1、附件3具体要求,填写附件4《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申请表(专业型)》。单位填写附件2《推荐新增聘任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审核汇总后于10月16日(本周日)上午12:00前发电子邮箱。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本次导师聘任的学科范围仅为山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2.校外兼职导师一经聘任,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并履行学校导师岗位职责,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建设规划及导师管理文件,加强和规范兼职导师受聘期间的管理。
4.已经被山东科技大学聘任为导师的人员,不再重复聘任。
联系人:孙垂莲 联系电话:8785599
电子邮箱:wfusjb@wfu.edu.cn
附件1:山科大发〔2021〕14号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