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位点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决策决议;
2.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点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学位授权点的培育、申报、建设、动态调整、评估、核验等工作;
4.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5.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学位授予、就业创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创新实践、资助体系建设、研究生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7.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等教、科研活动;
8.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评估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