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特色与创新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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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特色与创新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以督促教、以评助建”的价值导向,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学生质量为重点,以坚持立德树人成效为导向,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和专业学位特色的质量评价标准和体系。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三方面创新。

一、强调“三个导向”,建立契合专业学位特点的指标体系

1. 强调实践导向,突出实践效果评价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评估体系强调“案例教学质量”“实习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校外资源参与教学”的效果,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关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人才评价标准有机衔接,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2. 强调质量导向,引入反馈评价机制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坚持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引导高校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专业学位建设的核心任务。为有效评价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质量,引入学生学业质量反馈评价,通过“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问卷调查,引导高校从培养过程投入、学生学习体验、取得毕业成果、以及毕业后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来全程关注人才培养质量。

3. 强调特色导向,分类设置指标体系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突破传统评估共用一套指标体系的评价方式,根据本次参评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设置8套指标体系,体系中按照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单列学生培养特色指标,克服评估趋同导向,凸显各办学单位的办学亮点,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关注专业学位特色和内涵建设。

二、突出“四个注重”,形成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的全新模式

1. 注重数据采集方式多元,多种渠道获取数据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创新数据采集方式,采用公共数据、问卷调查、单位填报等多渠道获取数据。一是通过教育部、司法部等部委,有关教指委,学位网等官方信息源获取公共信息。二是通过参评单位申报获取参评信息。三是通过“学生质量调查平台”获取调查信息。采用多元化的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评估信息整体可靠性。

2. 注重数据核查方式严密,确保评估数据可靠性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通过完整性检查、逻辑检查、规范性检查、附件材料审查、公共信息比对、重复数据筛查、信息抽查、公示异议等“八大核查措施”,从制度、过程等环节层层把关,以立体式全方位的交叉核查机制,切实保障数据真实可靠。

3.注重人才评价方式创新,突显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

在评价体系中,引入职业发展质量、职业吻合度、职业能力与职业道德等指标观测点,突出以学生为本,强调学生在学质量与毕业后职业发展质量相结合,注重职业发展质量的考量。采用学生成果客观信息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的系统性。

4. 注重教师评价方式改革,突出教师实践指导能力

评估采用代表性导师、代表性成果、师资队伍结构三结合的师资队伍评价方法,摒弃“重学术轻实践”的教师评价方式,由专家综合考量师资队伍水平、结构、国际影响力等进行评价。突出代表性导师实践指导能力评价,鼓励学校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业及国(境)内外专家,建立专业化的专业学位导师队伍,推动双导师制实施,引导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强实践、重道德、讲信念的教师队伍,提高应用性人才培养成效。

三、深化“三个引导”,发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的积极效应

1. 发挥督导作用,引导高校正确把握专业学位教育定位

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对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通过评价体系的引导和对办学成效的分析,引导高校正确把握专业学位教育定位,促进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

2. 加强深入分析,引导高校加强专业学位内涵建设

通过对评估结果的分析,对专业学位校际和地区发展的差异性、内涵结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有助于高校全面了解专业学位现状、优势与不足,引导高校将注意力转移到专业学位内涵建设中去,为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参考。

3. 优化公布方式,引导各方正确看待专业学位建设成效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呈现名次。采用分档公布结果的方式,既淡化了分数和名次,又保证一定的区分度,体现专业学位建设水平的实际变化和差异,满足各方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