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制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需求,分类推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科学设计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构建适应面宽、针对性强、体系完备、特色鲜明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所遵循的学科、专业划分及名称,以教育部颁发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1号)、《2022版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修改说明》《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202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鲁教研字〔2021〕2号)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关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科学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强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夯实“课程思政”理念,深入挖掘提炼各类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打造课程思政示范课。
(三)坚持高标准培育卓越人才。各学科、专业应当以建设卓越研究生教育、培育一流创新人才为目标,借鉴吸收国内外一流学科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围绕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质量提升中的保障作用。
(四)坚持分类精准培养。尊重学术与专业不同学位类型以及学科间的差异和特殊性,构建符合分类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学位授予标准。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领域)就业取向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培养。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面向特定行业领域,注重专业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作用,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理念,突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五)构建优化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专业的学科内涵及学科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要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设立专业学位课,依托培养方向设立专业选修课,以新兴学科方向确定专业前沿课程,鼓励开设短而精的课程和模块化课程。围绕培养目标和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专业特色课程、研究方法课程、实践类课程、前沿热点课程和学科交叉课程,培养学生具有宽广视野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
每个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必须有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参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进行设置;对于同一专业类别(领域)多培养单位招生的,培养单位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对相同或相近课程进行优化整合。
(六)至少对标5所以上高校,在认真调研分析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
(一)专业类别简介
着重介绍本专业类别(领域)的专业概况、专业范围、培养条件及主要特色等。培养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有研究基础,不求全、求繁、求多。在保持专业领域原有优势和特色的同时,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应用领域。
设置培养方向应充分考虑如下条件:有实际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和结构较为合理的联合指导小组;有培养本方向研究生所需要的实习实践基地和经费条件;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可开设所需的理论课和实践课。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培养目标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本专业学位类别的发展,科学建构能力体系,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衔接职业资格,阐明专业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全国教指委指导性文件)。
培养方式参考《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应坚持同一质量标准。
(三)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 年(除特殊规定外最长不超过 5 年)。
(四)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重视实践与应用,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有机结合。强化产教融合育人理念,实行校内外双导师或导师组指导模式,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指导,导师组应由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实践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五)学分要求
各专业总学分不低于专业教指委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或指导意见及我校培养规定的要求。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须在符合专业教指委规定前提下,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思想政治课程18学时为1学分。
1.课程体系应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提高综合素养、知识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应用性。
2.课程体系要充分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发展对研究生培养的新要求。要将思政工作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各培养环节要体现“导学思政”理念,并贯穿于导师与研究生互动交流全过程。
3.课程体系须科学设置产教融合联合课程。加强案例教学,提高案例教学类课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的比重;要体现校外资源参与课程教学的情况,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或开设至少1门专家课、校企联合课程;做好国际化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各专业开设全英文或双语教学课程,不断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国际化水平。
具体课程体系设置如下:
(1)公共必修课(6学分):包括政治理论、外语、职业伦理课程等。
1)政治理论(3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学位课 | 36 | 2 | 2 |
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学位课 | 18 | 1 | 1 |
2)公共外语(3学分)由外国语学院承担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1 | 硕士公共英语 | 学位课 | 48 | 3 | 1 |
(2)公共选修课(2学分):包括职业伦理课程、五育课程等。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修读工程伦理课程,由法学院承担。体育与健康由体育学院承担。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课程由培养单位承担。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1 | 工程伦理 | 非学位课 | 16 | 1 | 1 |
2 | 体育与健康 | 非学位课 | 16 | 1 | 2 |
3 | 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 | 非学位课 | 16 | 1 | 2 |
(3)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程(理、工、农类专业学位可根据情况从以下课程选择2学分)。
1)基础课列表
序号 | 数学类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1 | 矩阵理论 | 学位课 | 32 | 2 | 1 |
2 | 应用统计 | 学位课 | 32 | 2 | 1 |
3 | 数值分析 | 学位课 | 32 | 2 | 1 |
2)专业平台课程(参考核心课程目录,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4学分)
(4)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原则上为专业教指委规定的能够反映专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类选修课程等。各专业依据培养的需要设置。可包括:实验课程,专家课(联合课)、行业企业导师课(联合课)、特色创新课等。各培育点申报领域一般设置不超过10门专业选修课。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1.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实践方式、实践时间依据《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并不得低于暂行规定要求,鼓励各专业积极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各领域应至少建立3个以上实践基地,并体现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各专业类别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2.学术前沿与创新创业(1学分)
通过开设知识产权与学术规范类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辩论赛或者其他创新性方式开展。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后获得学分。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第三学期结束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文献综述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组织专家组审核并评定是否通过。通过者计入学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等应当按照《专业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学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要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培养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相应类别专业学位。
四、补充说明
(一)1个学位点使用1套培养方案,内部要体现其不同方向的特点和要求。
(二)原则上每3年左右由学校统一组织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期间允许适度微调。
(三)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五、其他
各学位点牵头单位要成立专班负责起草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学习和调研力度,起草后要加强论证和专家咨询,力争高质量完成任务。9月15日前,各牵头单位将培养方案和论证咨询情况说明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
联系人:孙垂莲
联系电话:8785599、
办公地址:行政楼328房间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4年8月27日
潍坊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
学科专业: 代码:
一、专业学位类别简介
二、培养目标
三、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四、培养方式
五、学分要求
六、课程设置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八、学位论文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十、其他